7/12/2008
考試快接近尾聲啦!! 目前都很順利.. oh~
佛祖保佑!!
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篇文章[ 如何成為出色的律師 ], 感覺在裡面受益良多!! 讓我的法律之路又多了一點點信心~ 趁還有3天喘息的時間.. 來快速的po一下~
主要也是提醒自己要記住裡面那些精華, 也不一定是要從事法律工作的人才看.. 裡面的" 道理 " 在社會上也是可以貫通低~
有興趣的童鞋就看一下摟~ 沒興趣就算了啦!! 哈哈.. 字數也不少~
有顏色的部分就是個人覺得很優的句子!!
作者我不知道是誰.. 所以.. 只能說..
以下內容轉自網路
今天在座的都是正要跨入律師大門的新同行朋友,我想談點做律師的體會,重點多談點做律師的“術”和“道”。
一、做什麼怎樣做
1.橫向思維要寬,縱向思維要深分析跳躍思維要活躍,綜合思維要運用邏輯打官司重在思路。
橫向思維要寬,就是代理案子的第一步首先要確定法律關係,分析各主體是否適格,以及內部、外部的諸多事實和關係,如委託人有何特點,怎樣得到他的有力配合:承辦法官的水準如何,如何主動與其配合。縱向思維要深就是提前預計案件審理的走向,需要什麼證據.對方會如何抗辯,該案在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要有所考慮。跳躍思維活躍,就是打破慣性思維,善於奇思妙想。例如:我們所的律師在庭審中懷疑對方的合同可能是偽造的,於是到公安局去查詢,結果發現對方所蓋的公章與公安局備案的公章不一致。
綜合思維要選用邏輯分析。探討個問題,分析案件的第一步是從哪里開始進行分析,是法律規定,法理,還是情理?答案應該是先從情理上進行分析。因為凡是符合情理的,往往也符合法理。符合法理的往往也都有法律規定,根據從情理分析出的結果,再去找法律規定。如果一上來就從法律規定去分析是不科學的,因為我們知道的法律規定是有限的,知道並記住的又有限,記住了當時又能想起來的更有限,根據有限的法律規定對案件進行分析,當然會出錯。那麼,有朋友會問,法律不健全,沒有法律規定怎麼辦?沒有法律從政策,沒有政策從法理.沒有法理從情理。
總之思路是最關鍵的,失之毫釐,謬以千里,思路錯了,案件肯定要辦砸的。
2、官司好打,證據難取,打官司重在證據
證據在訴訟中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證據的取得往往又是最困難的。有位作家說過,故事好編,細節難尋。這是就寫小說講的,因為細節的描寫反映了作家的生活積累和文學功底,所以是最困難的。我也借用這句話,叫官司好打,證據難取。調取證據是律師的基本功,利用技巧將證據取來是優秀律師的一個標誌。
律師利用技巧和誆言取證可以不可以,我認為,這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做不做的問題。孔子雲:“君子貞而不諒”,“貞”是大信,“諒”是小信,當大信和小信不一致時,君子只能從大信。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是大信,與被調查人講話誠實是小信。
孟子日:“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德行高尚的人,說話不必一定兌現,行動不一定貫徹始終,重要的是本著‘義’行事。對律師而言,盡律師之職,最大限度地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就是“義”。戰國時張議說:“成功者不擇手段。”只要目的是正當的,手段完全可以多樣一些。
3、法律是硬體交際,是硬體要過硬,軟體要適中,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硬體過硬:
我們律師所曾代理上海某銀行申請執行案,代理前法院已裁定中止執行,因為被執行人(借款人)將其大部分資金均投資與他人設立了數個新公司,被執行人本身資不抵債,且數年未經營。而其上級公司(被執行人的投資人)也不對其申請註銷。這是社會上許多公司逃避債務的常用方法。委託人曾諮詢過數名法官和律師,都認為執行無望。我們接受委託後,寫了一個“恢復執行申請書”,該申請書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以及最高法院2001年第六期公報,要求被執行人的上級公司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十二條、《合同法》第七十四條、七十五條要求被執行人投資的下屬公司承擔責任。後經法院做工作,順利將被執行款執行到位。此案例說明,對法律應融會貫通,儘量做到硬體過硬。
軟體適中:
軟體即交往。人生三件大事,工作、學習和交往。目前律師在交往上大概可以概況為三種類型:
一類是學者型的,缺乏交際:一類是關聯式的,注重交際,但不注重鑽研業務:另一類是兩者兼而有之。我認為第三種類型是比較好的。因為學者型的不善於交際,離生活太遠,不食人間煙火,成為隱士,顯然不行。關聯式的離生活太近,功利思想過重.整天靠請客送禮,托關係走門子介紹案源,甚至夾雜著骯髒的交易,這種類型更不可取。第三種類型的,既廣交朋友,又不失原則,同時儘量做到有真才實學。當法官代表法律和正義時.我們和他是朋友,當法官袒護一方做枉法裁判時,我們敢於堅持原則,在交往中做到外圓而內方。做人要有人格.做事要有原則,交往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金錢的交易,是平等的關係。而不是依附的關係,同時應順其自然,而不是為了某一目的去強求交往。孫子日,“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故其城可拔,其國可墜。”意思是說,不要爭著與各國交往,也不用在各國培植親信,只要施展自己的宏圖戰略,發展壯大起來,敵人的城池不用攻就破了,敵國不用滅就亡了。做人也是一樣。所以.我們律師首先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努力發展壯大自己。交往需要實力,這個實力包括自己的知識、水準及人格魅力。要用自己的實力去贏得別人.而決不是用自己的人格和法律原則做代價去與人交易。
律師與做人
做事首先是做人,做律師成功,應取決於做人成功。可能有人會說.沒有那麼嚴重,業務的來源一是靠交往,二是靠關係,三是靠開拓手段,四是靠服務品質贏得客戶。但是我們仔細想一想,交往、關係、做業務哪樣離得開做人?那麼,如何做人呢?我曾問應聘的新律師,請你用一、兩句話概括一下,在當今社會,在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國度中如何才能成為出色的律師?回答大概有三種答案,一種說法是律師應知識淵博;第二種說法是,律師應能言善辯,口才好;第三種說法是關係多,善於交往。我理解正確的答案應該是有才有德。因為我們的案源99%都是朋友或是相識的人介紹來的。我們做個形象的比喻,我們收入的錢就好比湖泊中的水,湖泊周圍可能有許多小溪,小溪就是我們的朋友或相識的人,不要看小溪小,它的背後可能通著江或河。一旦雨季來了,他就會為你引來充足的水源.比如你今天結識了一個人,幾年後他或他的朋友需請律師打官司,這時他忽然想起了你,委託你代理,為此你收入了十萬元代理費。如果你當初和這位相處的時候私利過重,老百姓講便宜只有一個,你總是去佔便宜,以後他會對你敬而遠之,有案子也不會給你介紹,久而久之,你湖泊周圍的小溪就逐個被堵塞,湖泊早晚有一天會枯竭。反之,你會不斷開通小溪,水源永遠不斷,湖泊的水會越來越多。因為我們接到的每個案件都是一種偶然,但是,諸多的偶然就是一種必然。那麼,怎樣做才叫有德呢?孔子,“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俗話說“要想人家怎樣待你,你首先怎樣待人”,“不看他待己,只看他待人”,“投之以李,報之以桃”,要講誠信,誠信不是什麼高尚和值得炫耀的,而是我們生存的最低標準線,誠信也是生命。任何大事都是從小事做起的,細微之處見精神,正如劉備講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惟賢惟德,能服於人”。律師這個行當的特點,更是如此。我們不同于工人,這位工人德高望眾,但是發工資時和其他的工人沒什麼區別,充其量是人緣好,周圍的朋友多,遇事大家願意幫他忙而已。另一位工人無德.大家都罵他,但是發工資時一分錢不能少給他,沒有人理他,他可以不與人交往。但是,律師則不同,不要說人們都罵你,即使沒有入理你,能把你餓死:不要說你德高望眾,只要人們提起你來說這個人不錯,你的案子就會應接不暇。因此,我們如果覺得過去在德的方面有不足的地方,那我們就應明智地,甚至於很痛苦地修正自己,否則,我們就不能生存,就要被淘汰。可能有朋友會說,你說的這些德不過是為了私利而被迫表現出來的,這種德的效果怎樣?中庸對德的表現方式和效果總結說:“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有的人心安理得地去實行這些道理,有的人看到了好處方去實行這些道理,有的人是勉勉強強去實行這些道理。到獲得成功的時效,效果是一樣的。因此,這種顧慮是沒有必要的。因此,總結起來,律師應是什麼樣的人呢7我認為,就其內在來講,應是德才兼備。就外在來講,應如我的一位律師朋友講的:律師不是讀書的;律師不是教書的;律師不是寫書的:律師不是說書的。
4、知識淵博與足智多謀代理案件精到無止境
有人說律師是吃開口飯的,我認為這種說法不太確切。確切的說,律師應該是吃智慧飯的,是玩腦系的。所謂吃開口飯是說律師靠說話掙錢,那麼,說話要分怎樣說,說什麼?有位律師總結說,律師說話分為四個境界,一是敢說,二是能說.三是會說,四是不說,由“能說”到“此處無聲勝有聲”的“不說”還不是一種智慧的體現嗎?漢朝張良說:“知識淵博,巧變靈活,明知有理,冷言慢說。”能做到“巧變靈活”和“冷言慢說”難道還不是一種智慧的體現嗎?以上的智慧是就說話而言的。那麼,在代理案件上也同樣需要智慧。上述講的取證方法和技巧已經證明了這一點。那麼何為“謀”呢7所謂謀就是計謀,就是謀略。希臘文中謀略和詭計是一個詞,即謀略離不開詭計,無詭計不成其為謀略。所以剛才我說用誆言取證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做不做的問題。不過大家發現了嗎?以“知識淵博”和“足智多謀”這兩個片語做命題本身就不夠科學。掌握多少知識叫“淵博”,智慧謀略達到什麼程度叫“足”和“多”,沒有一個標準,沒有一個度。但是人們都一直這樣用,我們就不顧慮那麼多了,實際我們這裏所說的“知識淵博”、“足智多謀”是指知識、智慧比較多,比較善於用謀略而已。
“代理案件精到無止境”。俗話說“學無止境”,實際上做事也無止境。有位名導演,有人問他,您認為您導演的影片哪一部最好,他說是下一部。我們律師做的最成功的案件也應當是下一個。那麼.智慧和謀略如何體現在代理案件上,我個人認為智慧多體現在過程中,謀略多體現在謀篇佈局上,因此.如果代理案件在過程中出了問題,可能是代理律師的智慧不夠,若在結構上出了問題,可能是律師的謀略不夠。只要有智慧、有謀略,再加上用心.案子就能做得精到,但精到是無止境的。我們律師所曾代理一個較為複雜的案件,涉及四個訴訟主體.在討論法律關係、法律適用以及策劃如何代理時,大家發現.由於用心、用智、用謀略的不同,該案的代理水準可劃分為十一個層次,所以說代理案件精到無止境。有朋友可能會說,我們知道“智”和“謀”對做律師工作很重要,但不知如何才能使自己變得足智多謀。就這一論題,我們繼續探討。
二、學什麼怎樣學
1.法律之師與法律之外
有人說律師就是法律之師,那麼法律之師如何成為優秀的律師.陸遊講“要想寫好詩,功夫在詩外”。我想律師也是一樣。要想成為優秀的律師只學法律顯然不夠。
方才經過對代理案件進行分析,大家體會到智慧、謀略的運用在代理案件中的意義。那麼智慧和謀略是怎樣形成的呢?實際上人們早就總結出來了“廣學深思則多智”,”足智多謀”,也就是“足智”方能多謀。
那麼,如何做到廣學,重點學什麼?我認為重點應是中國文化。文化這個詞好像很時髦,“企業文化”,“律師所文化”,“城市文化”等。詞典對文化的解釋是:人類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稱,精神財富主要指文學、藝術、教育、科技等。那麼.中國文化應當主要是指兩千年前的先秦文化。孫中山先生22年在一次演講中說,中國兩千年來沒有文化,人們都是在炒古人的冷飯,雖然孫先生講得有點絕對.但我感覺孫先生講的有一定道理。唐朝的韓愈在“與李翱書”中說.“非先秦兩漢之書餘不敢讀也。”怕中毒而不敢讀漢以後的書,足見其對先秦文化推崇的程度。
中國文化與謀略
我們分析一下,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所運用的智慧和謀略是否與中國文化有關。打官司與打仗不無相似之處,不過是一文一武。因此,打官司也可借鑒打仗的謀略。孫子雲:“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用兵的法則是,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會來。而是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準備;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進攻,而是依靠自己擁有使敵人無法進攻的力量。
這與我們打官司的思維方式是相通的.我們在做代理案件的準備工作時,不要寄希望于對方不抗辯,而是要做好充分的準備,不要寄希望于對方不攻擊我們的論點,而是使我方的觀點無懈可擊。總之不要憑僥倖.應有備無患。
當然,並不是說在代理案件時,根據孫子兵法的內容去策劃、代理。而是,我們若有這些知識,在代理案件時會自然而然的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它也必然影響到我們的思維方式,事後分析總結,發現自己的作法完全符合孫子兵法。
中國文化與做事做人
律師事務所的成功與否也與文化有關。我曾參觀過數家外地律師事務所.很有感觸。青島的一家律師所的起點比較高,有好幾位合夥人都是北京大學畢業的,文化氛圍比較濃。他們講,我們經常意見不一致.這並不影響我們合作.討論時,大家相互爭吵得很厲害.但是按照民主的規則和方式確定下來的東西,大家又能自覺去執行。他們的做法.完全符合孔子講的“君子和而不同”。君子和群而不要求完全一致。北京也有一個所介紹說,他們反對親信制度,一視同仁。我覺得他們的做法也完全符合聖人講的“君子周而不比”君子和群而不勾結。
做事首先是做人,做人首先要探究做人的道理,那麼學習什麼能使我們探究更多做人的道理,曾國藩說:“經以窮理,史以考事”。生活中,凡是做人成功的,往往受中國文化的影響較多,而栽跟頭的人往往恰恰相反。韓國總統盧武鉉無疑是位成功人士,他在接見我國使節時,用漢語說了句孔子的話“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平”.據說他就是孔、孟的忠實信徒。
2、最大資源與利益最大化
《哈佛》有個觀點:“人生最大的資源是時間”。那麼,我這裏所說的利益最大化就是合理利用人生有限的時間追求做事做人的最大成功。根據木桶理論,實現人生最大限度的成功,其關鍵是,時刻注重尋找自己的短板,控制自己的長板,即保證您自身素質和條件的平衡發展。例如:二十年後的目標是成為中國最大的律師之一,假設若達此目的,在這二十年中累計需要學習外語三年;中國傳統文化三年;法律和現代科學知識三年、鍛煉身體三年;工作八年。假如未按此比例使用時間資源,而是用了十年學習中國傳統文化,二十年後可能成了一位學者;若用十年學習外語,可能成了翻譯家。二十年的計畫如此,一年一個月的計畫也如此。總之,最終目標能否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利用“時間”人生這一最大資源創造出最大的利益,即最大限度地合理使用時間。
合理利用時間,就要有所取捨,人生就橫向的結構而言,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要有取合:耕縱向的過程而言,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也要有取捨;就學習的內容而言,哪些該學哪些不該學,還要有取捨。田忌賽馬的智慧說明,沒有舍就沒有取。人生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取捨的是否合理。因此,有一位律師朋友形象地說:“人生苦短,對準終極目標,減少多餘動作”。
除內容要有取捨外,還要方法得當,方法對,則事半功倍,方法錯則事倍功半。方法自然很多,想有兩個方法值得大家重視,即在做人做事方面,堅持記日記,在讀書方面,將涉獵和精讀相結合。精讀則更為重要.讀書不在多而在精。有位學者在介紹其經驗時說:“小候背的古文,一生都不會忘記,當時不理解今後會逐漸理解;將來寫東西時它會碰你的筆桿子”。
三、做什麼樣的律師如何實現
1. 取法於上得其中
建議大家將人生的目標定高一些.大一些,今後要成為大律師。年輕本身就是資本,我非常羡慕大家,因此,我建議大家將來有條件都應到國外留學,不僅學法律,也要學習其他專業.成為複合型人才.只有具有遠大的目標才能有大的發展.取法於上得其中。有句廣告詞說得好:“思想有多遠,就能走多遠。”
2.用武之地大無限
律師有大有小,律師所也有大有小,大可相當大。因此,律師業是一個無限大的用武之地。律師永遠有學不完的內容,永遠有做不完的工作。美國心理學家、思想家瑪斯洛將人生追求分成五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生存:第二個層次是生理上和經濟上的安全;第三個層次是要有歸屬感:第四個層次是要得到社會的尊重;第五個層次是實現人生的價值,也可以將瑪斯洛對人生的追求概括為物質和精神。不論大家有哪種追求,都能在律師的職業生涯中得到實現。因此,我們今天交流的副標題叫生存的前提、生活的保障、理想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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